文/季龙妹
教育部日前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引发一片叫好。《征求意见稿》最大的进步是明确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它划分了一般惩戒、较重惩戒以及严重惩戒,其中,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的,教师可要求家长到校陪读;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失范,屡教不改的,或者有欺凌同学、辱骂殴打教师等恶劣情节的,可安排专门的教育场所,由专业人员进行辅导、矫治。一般惩戒的措施包括点名批评、适当增加运动要求等。
跪着的老师,教不出站着的学生,这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师道必须尊严,给予教师法定的惩戒权,才能有效施教。但我更想说,“跪着”的父母同样教不出“站着”的孩子。
其实,这个世界最难的是父母。在基础教育实践中,除去拍砖教师之类的极端案例,绝大部分教师都是“站着的”,一般都是学生“怕老师”而不是老师“怕学生”,对中小学生而言,老师的话常常就是圣旨。而当下更应关注的,是我们身边千千万万“跪着的父母”。他(她)或者由于缺乏正确的教育理念,或者由于母爱父爱的羁绊,或者由于社会和家庭的微妙影响。孩子成了家庭的轴心,打也不是,骂也不是,而各种"鸡汤"文字又都是劝导家长理解孩子。导致对孩子的过度关爱,常常是一家人围着孩子转。更为可怜的是,他(她)还要随时准备被老师“传唤”,随时背老师教育不好、或教育不了的锅。他们才是可怜的“跪着”的家长,明白适当使用教育惩戒,对他们意义更大。
在我十多年的青少年心理咨询实践中,遇见最多、也最难治疗的,是大量诸如网瘾、厌学等问题孩子,他(她)们的共同特征就是儿童思维,在家里本我高度膨胀,缺乏约束,一切从自我快乐出发……从心理姿态上,他(她)是“站着的”,父母反而是“跪着的”,可怜的父母为之操碎了心。
比如有一个初中女孩,在学校非常怕老师,遵守校纪校规,是老师眼中的乖学生。回到家里,俨然公主,视父母如仆人,稍不如意,便砸东西发脾气,顶撞父母,甚至拿刀剪要挟父母。又比如一对夫妇含辛茹苦把儿子养大。儿子30多了,不结婚,也不好好工作,沒钱就向父母要,只追求自己快乐自由。而更多的厌学、网瘾,都是追求本我快乐,压抑了行为规范和道德约束,父母的权威荡然无存。
教育从来不是放纵,适度惩罚才会让教育真正变得有力量。教育惩戒的重要和必要,可以从在经典精神分析的理论中获知。
弗洛伊德提出人格结构可以分为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遵循快乐原则,包含着原始、无结构、冲动的能量;自我遵循现实原则,是调节功能的集合。超我是一套道德价值观和自我批评的态度,主要围绕着内化的父母形象组织起来。教育惩戒则提供了种必须遵守的规则,一种“惩罚"性的权威力量,它们逐渐形成了超我。如果在个体的早年经历中缺乏适当的教育惩戒,可能导致个体缺乏超我的力量,产生人格的缺陷,为个体未来的正常发展带来重重阻碍。
一些父母对孩子一味地肯定和赏识,担心对个体进行教育惩戒会造成无法预测的伤害。秉持着这样的养育理念,容易造成孩子严重缺乏超我的力量。孱弱的超我将会导致力必多( libido)过多地投注在本我之上,孩子就有可能成为一个非常“原始"的人,事事只考虑满足本我的需要。这样一个“本我型的人”无法建立起合适的自我界限,容易不知不觉中侵犯他人的界限,在人际交往非常被动,难以建立正常的、稳定的人际关系。
当然,过犹不及,教育惩戒一定要适度。如果养育者认为“”棍棒底下出孝子”,过度使用惩戒的手段教育孩子,则会导致超我力量过于强大,造成本我过度压抑,自我发展不足。过度压抑的本我,脆弱的自我,同样会产生严重的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弗洛伊德时代的很多患者的神经症正是由于超我过于强大导致的。当超我得到充分发展之后,个体将对本我做出适当的限制,自我就会成长起来。
只有适当使用教育惩戒,孩子才能“学会”通过社会赞成或者允许的方式去满足本我的需要。本我、自我和超我力量的平衡才能促进个体的人格健全展,真正站立起来,成为大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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