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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安嘉和”丨权力感与控制欲才是家暴的根源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5日  点击数:

文/李颖

暴力不是开始于一个人卡住另一个人的脖子,它开始于当一个人说:我爱你,你属于我。

——傅立特

娱乐圈今日又起波澜,放下工作前去留学的小明星蒋劲夫在被传在日失踪后终于有了消息。其女友在网络上晒出了自己的淤青照,并表示蒋劲夫的失踪跟此次家暴相关,令人不禁惋惜,前途光明的明星为何纷纷变成娱乐圈“安嘉和”?

家庭暴力俗称“家暴”。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的定义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暴的施暴者以男性居多,受害人多为妇女、儿童和老人。受诸如“家丑不可外扬”、“清官难断家务事”等社会习俗的影响,家暴问题常具隐蔽性。然而,鉴于它对个人、家庭乃至社会的危害与影响与日俱增,才有了上述针对它的单独立法。下面,我们特别针对夫妻间的家暴问题,从心理学角度剖析其可能成因。

个人的认知、行为与环境三因素即社会认知理论的“三元”,三者的交互影响对人类的行为产生作用。从社会认知心理角度家暴现象可以理解为:外部不良环境因素刺激与个体因素对个人最终行为表现的综合影响。其中,环境因素如早年的心理创伤、家庭矛盾和一定的生活应激事件,个体因素是基于病态认知或认知偏差的一种内部唤起。

有些施暴者早年受过心理创伤,如长期家庭不和或在受虐的暴力环境中长大,后者包括父亲常责打母亲、遭人虐待或欺负等;有些则是缺少家人关爱,如父母对自己冷漠、成长于单亲家庭,甚至是孤儿等,还有受身边家暴“榜样”和暴力文化等长期影响,引发施暴者的自卑感、暴力倾向和冲动攻击性等病态心理,通过家暴行为掩饰内心潜在的自卑感。反之,部分家暴受害人幼年时可能亲身经历或目睹周围家庭中女性被男性责打的场景或常受父亲等的打骂,而逐渐形成胆怯及逆来顺受的受虐倾向。

当外界压力超出人的承受范围时,可能会导致心理失衡,出现精神过度紧张、烦躁、焦虑、易怒等情况,此时夫妻间的矛盾易于被激化,有可能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情绪和行为失控,尤其有上述病态心理基础的人,施暴的魔兽容易被唤起,最终导致家暴的出现,即所谓的市怒室色。

有学者提出,施暴者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在遭遇不良环境因素刺激后,会产生病态想法,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反复遇到类似刺激后不断强化这些病态认知,在一定条件下易于引发家暴行为,病态认知有可能成为家暴现象长期存在的主要根源之一。另一方面,由于引发家暴行为的环境因素存在相似之处,若能避开这些因素,可能会减少家暴行为。当然,从病态认知入手的心理治疗,可能对预防或减少家暴现象会更有效。

此外,病态心理的产生还可能因认知失调所致。当人接收到对自身意义重大的信息,但又与先前的自我认知矛盾时,就会引发认知失调,其程度越重,导致的心理压力就越大,当个体无法承载这些压力后就会打乱原有的认知结构,重建病态认知。这也是病态心理的形成机制之一。

女性遭受家暴的根源也与我国数千年来“男尊女卑”的男权主义思想有关。在社会演变中男性和女性被赋予不同角色,男性在社会和家庭中多占主导,被冠以男性的优越感,更推崇竞争、自主和攻击性,被要求有决定权,要争做强者,否则就是懦弱和无能,会被人瞧不起,有人甚至将对妻子的掌控和家暴行为作为炫耀自尊和能力的方式之一。相反,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多为从属位置,被要求顺从、宽容、凡事以丈夫和家庭为重,强势的女性会被视为另类。另外,很多女性受家丑不可外扬、为了孩子要忍受一切等观念的影响,这些可能是家暴产生和长期存在的心理机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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